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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工作周报制度的通知

2023年03月29日 10:46  点击:[]
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有序推进学校各项工作,适时掌握工作动态,提高工作质效及服务质量,经学校研究决定,实行工作周报制度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报送内容

各单位、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一周以来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,下周工作计划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,内容要条理化,详略得当,突出工作重点、特色及成效。

二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
工作周报实行一周一报制,报送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下班前。自2023年3月第5周(2023年3月27日至4月2日)开始实行,需通过OA协同办公系统中“工作周报”业务模块进行报送,也可通过手机企业微信进行报送,具体操作见附件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单位、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好工作周报制度,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,制定工作周计划时,要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相一致。

(二)工作周报任务由各学院党委书记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填写,填报内容要言简意赅,需体现各项工作进展和管理思路,用信息动态反映工作风貌。

(三)各分管校领导及时全面了解分管领域主要工作动态,及时进行指导、督促,并根据全校工作重点做好整体协调和安排。

联系人:王成 ,联系电话:6511707  


附件:“工作周报”业务模块操作流程



内蒙古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

2023年3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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